[点评]前董事长涉违规买卖股票,凌达股份过往信封面应重审“

日期:2023-09-03 17:46:20 / 人气:75



8月29日晚间,凌达股份(300125。SZ)披露,关注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许可[2023]59号)。公司原控制人、董事长王正宇因信息披露违法被罚款3320万元,限制转让期间证券转让和短线交易。
从出示的明细来看,王正宇于2016年开始通过“王正宇”华富证券账户和“王”华富证券账户买入并持有“凌达股份”。此后通过集资中介取得证券账户买卖凌达股份。累计持股超过5%后,未按规定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继续交易股份的。需要指出的是,2020年7月13日,凌达发布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告,显示王正宇通过持有杭广恒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8%的合伙份额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王正宇在成为凌达股份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之前的交易行为,也可以认为是一般的违规行为,但其进入凌达股份后的违规性质,需要结合凌达股份的各项资本运作重新审视。
第一是王正宇是否利用对上市公司地位的控制,从一二级联动股票交易中获利,第二是上市公司其他董事是否与王正宇合作,通过违规交易获利。
回到2020年7月,灵大股价从2022年6月开始从底部上涨。2022年7月5日晚间披露易主利好消息,7月6日公司股价高开,随后一路上涨,2020年6月10日至8月25日涨幅达47.68%。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年4月1日,王正宇已持有凌达总股本的5.10%。至于王正宇,他自然知道上市公司即将易主,但在此之前,他在套现后偷偷买卖股票。这种行为是否涉嫌内幕交易?
看2020年8月24日上午的资产收购公告。凌达股份收购风行太阳能电池资产,交易金额2.8亿元。但从二级市场来看,凌达股份上演高台跳水走势,当日股价暴跌7.11%。此后在9月9日和9月10日分别下跌17.43%和9.29%,不禁让人怀疑是否有内幕资金有利套现的嫌疑。凌达在此期间披露的自查报告显示,2020年6月王正宇不再持股。但根据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王正宇实际控制的账户在2020年6月后仍在交易凌达股份。相当于王正宇控制的凌达股份释放利好消息,而王正宇在二级市场交易股票。这种行为无疑具有内幕交易行为。
同样,2020年12月21日,利达股份再次披露定增12亿元的5.0GW高效电池芯片(TOPCon)项目信息,利达股份在二级市场也呈现高开低走的走势;2021年9月6日晚间,凌达股份披露了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的战略合作协议,同样上演了高开低走;2021年11月10日,利达股份股价提前上涨9.75%。2021年11月11日上午,公司披露与湖南红太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利达股份于2021年11月11日再次上演高开低走。
从上述信息来看,在王正宇控制期间,凌达股份在利好消息发布前提前上涨,利好消息发布后高开低走。这种情况无疑让外界怀疑存在内幕交易。更关键的是,结合此次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王正宇在此期间控制多个募集资金账户参与公司股票交易,监管部门应关注王正宇是否存在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从凌达的角度来看,公司的信息披露是否受王正宇控制,以配合二级市场交易。
根据利达8月29日晚间披露的公告,如果王正宇从短线交易中获利,他将要求王正宇将其上缴上市公司。个人认为,王正宇的收入不是短线交易那么简单,要关注他是否利用上市公司的优势操纵证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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